(一)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提交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书;
(二)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织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进行初审汇总,按时将汇总表上报市局;
(三)申报单位如实填报申报书,签订承诺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认证服务合同复印件;
3.认证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南京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对象
择优、不超额资助(即不超过首个认证周期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
南京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条件
南京市范围内通过贯标认证(国标)的单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省知识产权局贯标备案系统备案成功;
(二)发证日期在2019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
(三)未获得过市级贯标资金资助。
资助范围
(一)可以纳入资助的费用为:认证成本费用
(二)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在资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