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政府质量奖、制造业高端品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示范园区,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奖补。对获得省、市政府质量提名奖的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对当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创新产品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奖补依据资料:相关文件、证书等)。
对当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前三名),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补。对当年新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四上”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补依据资料:相关文件、证书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