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专利奖设省专利金奖、省专利银奖、省专利优秀奖,每五年评选一届,每届评出省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省专利银奖不超过20项、省专利优秀奖不超过40项,其中评出发明专利的奖项原则上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省政府对省专利金奖每项奖励30万元、对省专利银奖每项奖励10万元、对省专利优秀奖每项奖励5万元。
第一届黑龙江省专利奖申报项目初审合格的411项专利的公示期至2021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黑龙江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对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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