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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好医生”上市引发中国平安、好医生药业商标之争

发布时间:2018-05-11 09:55:07    来源: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        浏览量:

  在今年4月份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再次被重申。随着技术的进步,互联网创新模式的发展,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已经成为我国当下刻不容缓的经济抓手。


  5月4日在香港挂牌上市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子公司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平安好医生”),被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起诉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称“平安好医生”商标侵权。“平安好医生”的商标品牌之争,再次印证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平安好医生”面临侵权诉讼


  4月24日,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医生药业”)发布声明称,中国平安未经好医生药业授权而擅自使用“好医生”驰名商标,以“平安好医生”名义进行宣传并在其APP上使用,对“好医生”驰名商标专用权造成严重损害,涉嫌侵犯“好医生”驰名商标专用权,并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一时引起公众哗然与众多媒体的关注。


  据介绍,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创立于1986年,“好医生”商标在2010年10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据悉,此次在香港上市的“平安好医生”是中国平安旗下O2O健康医疗服务平台,也是中国平安于2014年4月申请注册的24个类别的商标名。


  从平安好医生的招股说明书中获知,中国平安将“平安好医生”授权给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内及香港地区使用,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商标授权框架协议,此次在香港上市的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平安好医生”。


  面对好医生药业声明和媒体的关注,4月25日,中国平安公开回应称:中国平安(601318)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依法注册了“平安好医生及图”商标,并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中国平安依法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予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注册商标权的情形。


律师说法


  为厘清商标侵权纠纷真相,5月3日上午,记者专程来到位于深圳市的中国平安总部,负责媒体对接的品牌宣传部总经理盛瑞生了解记者来意后,安排该部的易海军与记者对接。当天下午,电话告知记者5月4日下午4点到中国平安会议室,平安好医生负责人会专程从上海回深圳接受采访。


  记者于5月4日到达约定地点后,现场只有中国平安法律合规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强调说,目前中国平安要对外界说的,除4月25日发布的声明(中国平安依法注册了“平安好医生”等商标,并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外,并无更进一步的消息。至于平安好医生负责人没有按约定时间到场的事,易海军告称不便解释。


  公开信息显示:好医生药业集团在2000年2月21日获得“好医生”商标注册,并在各类别获得注册56件,2010年10月8日,“好医生”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平安从2014年4月25日开始,分别在各类别上申请“平安好医生”、“平安医生”、“平安好医”商标共40件,2015年4月将“平安健康管家”更名为“平安好医生”, 2015年7月30日、2017年6月23日向商标局提交“平安好医生”的申请共24件,9月11日又向商标局申请“好医生来了”商标共5件。


  “好医生”、“平安好医生”虽然均已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戴锦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侵害商标权诉讼中,被告使用即使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也未必不构成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徐兴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好医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就具有跨类保护的特征,这样“平安好医生”就涉嫌构成侵权。徐兴祥还强调: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国驰名商标遵循个案认定原则。但是曾经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材料可以成为后续判定商标侵权以及在该案件审理中认定驰名商标的极为重要的证据。而且只要该商标仍然满足驰名商标认定的要件,就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就可能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频发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年度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达590.16万件,连续位居世界;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从该数据可以看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关注度在逐步提升。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案件也在不断发生。如天津狗不理集团与济南市天丰园饭店关于“狗不理”的商标权纠纷、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案、奇瑞与腾讯“QQ”商标争夺案、苹果IPAD和唯冠的商标之争、上海鼎丰酿造食品公司与哈尔滨老鼎丰食品公司商标纠纷。


  2018年1月,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稻香村”、“稻香村集团”及扇形“稻香村”标识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记者得知,一方面,知识产权申请量和注册量的增长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不小的考验;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够、保护不到位;还有很重要的一方面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落实程度导致“赔偿低”,对侵权人的惩罚赔偿力度不足。同时,维权企业起诉侵权的相关调查、取证等存在“举证难”、“时间长”等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下,传统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挑战,一些传统的商标侵权问题开始以新的形式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领域扩张和衍生。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至关重要环节,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四川好医生药业董事长耿福能认为:“品牌是知识产权,是财富,是企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品牌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品牌及品牌生态环境,将对企业以及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要贯彻落实‘品牌强国’的国家策略,向世界输出中国品牌价值和中国文化,让民族品牌走向世界,急需建立良好的品牌生态环境。国家应注重对企业品牌的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的真正落实情况,从而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转型动力。”


专家呼吁建立完善的品牌体制


  对于传统企业来说,如何保护企业品牌?中国传媒大学BBI商务品牌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吕艳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品牌保护是战略品牌管理的重要一环,就如同“护城河”一般,一旦失守,将会给品牌声誉带来不可预计的伤害。据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官网显示,2017年“好医生”品牌资产达316亿元,而商标被侵权直接导致“好医生”品牌的独特性减弱,品牌资产被稀释。


  吕艳丹表示,在此次商标纠纷中,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展示出了很强的品牌保护意识,早在2000年就依法注册“好医生”商标,其后按规定续展,2007年获得马德里注册及非洲知识产权注册,在美国、加拿大、日本等30多个国家受商标保护,2010年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认定。企业曾多次对中国平安申请注册的相关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18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好医生药业未能随着业务的发展及时扩大商标的注册范围。据称,好医生几年前已取得B2B和B2C牌照,从单纯的医药工商业全面涉足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但却未在相关领域注册。目前,“好医生”为第5类注册商标,“平安好医生”为第35类、第44类上的注册商标,从这一方面看平安好医生一方在网站及APP上使用“平安好医生”商标是基于商标专用权。


  不过,据工商资料显示,四川好医生集团早于2011年即进入医疗领域,2011年在成都成立“成都高新好医生医院有限公司”;2014年10月在北京成立“北京好医生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成立“成都好医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新成立的“四川好医生国医诊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迅速,现有近100家中医医馆;好医生几年前已取得B2B和B2C牌照。以上表明,四川好医生集团早已从单纯的医药工商业全面涉足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该公司也曾多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药店”及“医院”所在第35类、第44类商标注册,但因其他原因暂未获准注册。


  “从这一事件可知,企业应将品牌保护视为一项持续的、系统性的工程,不可掉以轻心。”吕艳丹强调说:“一方面,要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同时注册联合商标(即在同一品类或行业注册多个与主商标读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标)、防御商标(即在其他品类或行业注册与主商标名称完全相同的商标)、国际商标(即在海外市场注册商标),并注意随着业务扩展以及市场监测结果及时扩大注册范围。这不但能够有效防止品牌的名称、商标等核心要素被他人模仿、盗用、滥用及不当使用,还有助于企业未来发展多个产品系列,或向其他品类进行品牌延伸,以及向海外市场扩张。另一方面,要防微杜渐,建立完善的品牌监控机制和防御体制,持续并全方位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及时识别和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在积累足够证据后采取自行制止、请求工商部门查处、请求海关保护、达成仲裁解决、启动诉讼程序等行动。而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应在上市之前做好知识产权战略防备方案及品牌危机公关预案,不至于因商标纠纷导致上市延迟或上市后股价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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